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里程碑式的法典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也承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观念的变迁发展。
7月24日下午,徐汇区长桥街道“四史”学习教育系列讲座第三场在上海铭言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群服务站举行。《解放日报》高级记者、上海作家协会会员陈斌结合采访报道经验,以名人官司透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诠释“保护公民权利”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讲座由上海报业集团新媒体发展研究中心与长桥街道共同举办。
讲座中,陈斌以周璇遗产案、杨在葆诉《啄木鸟》、刘嘉玲诉商场等轰动一时的官司为例,生动分析了法律如何保障公民个人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姓名权、物权等基本权利。在法治体系尚未成熟、法治观念尚未深入普及的时期,这些名人官司产生的社会效应彰显了法治精神,也为法治建设的进步奠定重要基础。
陈斌认为,这些名人官司代表了中国70多年来的法治实践,而颁布民法典则是将实践中贯彻的法治精神落于文字、形成概念。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对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作出规定与调整,集中体现了法治精神,确保了“有法可依”。
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进步不仅体现在法律制度完善与法律条文成典,更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民权利”的关注以及对法治观念的崇尚。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法典中的关键词频频成为社交媒体上热议的话题,这反映出老百姓对于法治建设的参与热情空前高涨。与此同时,中国政法大学教师罗翔的刑法学课程走红网络,也充分体现法治教育已然成为炙手可热的教育门类。
在此背景下,长桥街道组织的这场“四史”教育讲座产生热烈反响。现场,作为“两新”组织代表,上海铭言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的党员们聚精会神,认真学习各项法律知识,对于陈斌的详尽讲解报以热情掌声。
铭言集团现经营管理徐汇区13个街道、镇的20余家菜市场和多个市集。对于经营户和管理者而言,经营菜市场并非简单的商品买卖,其中包含了众多法律问题,而民法典则直接或间接对这些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作出规定。因此,法治观念的普及对于合法经营至关重要。
党建工作走在前列,让铭言集团对于如何普及法治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集团在2007年4月成立全市首家“菜场党支部”,此后又首创菜场党员经营户“亮牌”。董事长高铭言曾说,“菜市场是一个直接面对社会的窗口,党支部的辐射作用使得‘深埋’在市场的经营户党员成了服务百姓、奉献社会的载体,也带动了其他业主的合法经营。”
作者:孙欣祺
图:沈定 摄
编辑:孙欣祺
责任编辑: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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