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吃过的玉米棒从天而降,砸在抱孙子路过的王女士右肩上,肩膀很快就肿胀起来。
典型的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在山东烟台富春山居小区,扔下东西的是35号楼。这幢楼共24层,入住和未入住的共96户。
肇事大楼
7月14日上午10点多,王女士抱着一周多的孙子路过35号楼下,突然感觉有东西袭来,本能地扭了一下头,那东西就砸在右肩上,喊了几声楼上无人呼应,无奈之下报了警。
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询问现场目击者事由经过,经过勘查,确定从楼上扔下来的是大半只啃食过的玉米棒子,后将证物封存。
因为没有摄像监控,很难确定究竟是哪户人家。物业公司随即起草了一份通告,敦促肇事者主动投案自首,否则将对全楼住户做DNA检测,肇事者承担全部费用……
好几个小区业主表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生活垃圾,还有一次是西瓜皮……”“有些人确实没素质,垃圾袋从阳台往外这么一丢……”“什么都有,垃圾、烟头,最恶心还有敏感用品……”
律师表示,今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对于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显然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网友这样说:
编辑:李伶
责任编辑:叶松亭